新闻资讯

馆内动态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资讯-本馆公告

图书馆常识读者问答

  • 发布时间:2015-09-19
  • 作者:暂无

1、请问怎么办理读者证?

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00/200元押金即可办理(不满14周岁的儿童需携带其本人户口页)

2、请问一次可以借多少本图书,借期多少天?

100元证可借3册(押金总额不超过100元);200元证可借5册(押金总额不超过200元);所有图书借期均为30天。

3、在你们闭馆期间,图书到期怎么办?

首先,在闭馆期间到期的图书不会产生超期费用,系统会做出相应的延期(如2月1日、2日闭馆,而您的图书于2月1日到期,系统会为您顺延到2月3日到期,您只需在3日将书准时归还即可)。

其次,您若没时间来馆还书可以将图书续借一次,一次15天。

4、如何为图书办理续借手续?

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

在电脑上:登陆三河市图书馆网站www.shstsg.com,点击进入“读者登陆”,输入“账号和密码”即可办理(账号即为读者证号)。

在手机上:下载安装“超星移动图书馆”客户端,选择“三河市图书馆”,输入“账号和密码”即可登陆,向右滑动,点击“借阅信息”即可办理续借手续。

在自助借还机上:点击“续借”,刷读者证,确认需要续借的图书,点击“确认”即可办理续借手续。

5、包儿等随身物品不让带入阅览室怎么办? 

我们在一层、二层、自习室等多处均设有存包柜。我们的存包柜一律使用读者证才能开启。所以您如需存包需先办理读者证。

友情链接 国家政务平台 河北省人民政府 廊坊市人民政府 三河市人民政府 国家图书馆 北京市平谷区图书馆 河北省图书馆 廊坊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