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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评估定级工作部署会在沧州召开

  • 发布时间:2017-05-16
  • 作者:暂无

河北省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评估定级工作部署会在沧州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文化部定于2017年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为做好我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5月10日至13日,由省文化厅主办,省图书馆学会、省图书馆、沧州图书馆承办的河北省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部署会暨培训班在沧州召开。此次会议对我省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

5月13日上午,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部署会暨培训班结业仪式在沧州图书馆负一层报告厅召开。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于俊通,省图书馆馆长李勇分别致辞,省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顾玉青主持了此次会议。

部署会上,于俊通从贯彻落实法律条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等三个方面强调了要充分认识评估定级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评估定级指标设置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目标一致,要从贯彻落实法律条款的高度充分理解评估定级工作的重要性。省文化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对违法情况会依法处理。去年年底,省委省政府在廊坊市召开河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各级图书馆应以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今年的评估定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作为县级图书馆评估责任主体的各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工作。

李勇就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行了发言。他首先强调了评估定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文化厅统筹负责我省评估定级工作,各市文广新局负责本辖区内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目前评估定级报名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全省公共图书馆报名并审核通过的共158家,参评率与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相比有较大提高。根据工作安排,省文化厅组建我省评估专家组,各市文广新局组建县级评估小组。地市级、县级图书馆的平台数据填报将于6月30日24:00截止,省级(副省级)图书馆的填报将于8月31日24:00截止。省文化厅组织评估专家组于7月至8月对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进行网上审核和实地评估。省图书馆的评估,将由文化部会同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评估小组于9月至10月完成。11月至12月,文化部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后,确定定级结果,命名一、二、三级公共图书馆。李勇馆长还强调,参会的各位馆长及业务骨干要有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学会自加压力,提高标准、做出成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从而扩大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加大政府投入,形成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图书馆的建设标准已经纳入法制化轨道,评估定级标准既体现了事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在拷问图书馆人的责任担当。评估定级工作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梳理和细致总结,要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迎评工作,以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提升图书馆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来自沧州、廊坊和新乐市图书馆的馆长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来自各市文广新局公共文化处(科)干部、各市县图书馆馆长及业务骨干共200余人参加了工作培训。会议邀请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孟晓雪解读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参会代表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掌握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会议还邀请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宣讲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就评估定级相关内容进行授课。本次授课内容包含了对评估标准指标内涵的最新解读,受到了参会代表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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