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图书馆 关于办理老馆退证业务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4-27
- 作者:暂无
三河市图书馆
关于办理老馆退证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读者朋友:
三河市图书馆于2014年1月13日从迎宾路旧址迁入文化中心广场D座新址。搬入新馆后由于更换图书管理系统,老馆读者证无法继续使用,我馆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老馆退证业务。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老馆读者证未办理退证业务。
根据上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我馆将于2018年5月1日至31日继续办理老馆读者证退证业务。来馆办理退证业务的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老馆读者证,他人代办手续的,须同时出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读者证内有未还书刊,请先归还所借书刊,再办理退证业务。
逾期将不再办理老馆读者证退证业务,届时我馆将把所余押金全部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三河市图书馆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