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办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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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一、办证通则

1.年满14周岁的读者首次申领三河市图书馆读者证,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等其它有效证件(驾驶证、军人证、港澳通行证等),填写个人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和证件复印件即可免费办理。 

2.7-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三河市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持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和证件复印件后到服务台填写申请表后可免费办理。 

3.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领一张读者证(其它有效证件亦同)。读者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读者本人只需持证到服务台免费注册(保证无欠费、欠书记录等)即可继续使用(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挂失、补证及退证

1.挂失:读者若不慎遗失读者证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填写挂失申请表即刻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的服务功能(除还书功能以外)暂时关闭。 

2.补证:读者首次办理读者证免收工本费。若因遗失或损坏需补办新证,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交纳10元工本费即可办理。如补办新证后原证找回,补办新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

3.退证: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填写退证申请表,收回读者证后,由服务台退还读者押金。不能交回读者证时,读者应完成挂失、补证手续后,再行退证。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相关事项说明

1.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8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不足18位的,密码为空。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如遗忘密码,请到服务台进行密码重置。

2.因读者证遗失、转借他人或密码问题造成我馆图书的损失,由读者证申领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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