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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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1、读者交纳100/200元押金可在所有开架阅览室借书3/5册(所借图书总价不得超过押金总额),借期30天(借阅期满前3天系统会发送短信或邮件提醒)。

2、读者可在网上进行预约及续借,每本书只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期为30天。

3、逾期图书按0.20元/天/册收取延期使用费,一年未还的图书按丢失处理。

4、所有7周岁以下的少儿读者及行动不便者须由家人陪同借阅。

5、读者在办理外借手续前,请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折页、勾划、圈点、书写、撕割等)、污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处理后,方可借出;读者还回的图书如发现有未经工作人员确认的破损、污损和缺页的情况,按我馆“读者损坏、遗失图书赔偿的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6、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擅自带出借阅区域,否则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办证资格并按我馆“读者损坏、遗失文献赔偿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7、一年未还图书者及多次恶意损毁图书和馆内设施者,取消其阅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办理。

8、请勿在我馆各借阅区域内进食、吸烟、大声喧哗、乱吐口香糖、接打手机、乱扔果皮纸屑等。

9、各阅览室如有其他借阅规则公布,请照章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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